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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賣掉要繳多少稅?用白話搞懂房地合一稅

更新於 2026-09-07 ・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一般性整理)

很多屋主準備賣房時,第一個想到的問題通常是:「我這間房子賣掉,到底要繳多少稅?」房地合一稅不是單純用賣房價格乘上一個稅率,而是要一起看房子的取得成本、必要費用、持有時間,以及是否符合自住房地優惠等條件。

先理解:房地合一稅是在課什麼?

房地合一稅的正式名稱是「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」。簡單說,就是房屋與土地出售時,將房屋、土地的交易所得依規定計算,再申報所得稅。符合課稅範圍的交易,不能只因為最後沒有賺錢,就直接認定不需要申報。

成交價額
−
扣除取得成本
−
扣除取得、改良與移轉費用
= 先得到房屋土地交易所得

實際課稅所得還可能涉及前3年內交易損失,以及依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。這也是為什麼不能只看買進價和賣出價的差額。

哪些交易可能需要注意?

個人交易符合房地合一課稅範圍的房屋、土地、房屋使用權或預售屋等,除非符合免申報情形,通常不論最後是有所得或損失,都要依規定辦理申報。實際適用哪一種制度,仍要先確認取得時間與交易型態。

持有時間會影響適用稅率

2年以內45%
超過2年,未逾5年35%
超過5年,未逾10年20%
超過10年15%

以上是居住者個人的一般稅率整理。持有時間很重要,但不是唯一判斷條件;身分、取得方式與交易情況也可能影響結果。

自住房地優惠,不是自己住過就一定有

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時,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可免稅,超過400萬元的部分適用10%。但這項優惠有明確條件,例如本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,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6年,交易前6年沒有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,且6年內以一次為限。

  • 是否有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?
  • 是否實際持有並居住連續滿6年?
  • 交易前6年是否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?
  • 6年內是否沒有用過這項自住房地優惠?

賣房前,把這些資料先整理好

  • 原始買賣契約
  • 出售時的買賣契約
  • 房屋與土地的取得成本資料
  • 仲介費或其他必要費用收據
  • 裝修、改良工程的付款證明
  • 土地增值稅與自住使用相關資料

財政部列出的申報文件包含申報書、買入與賣出的買賣契約影本,以及成本與必要費用的相關證明。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清潔費、搬運費等必要費用,在符合規定並有相關證明時,可能列入扣除項目。

申報期限:通常是移轉登記後30天內

符合房地合一課稅範圍的個人交易,通常應在房屋、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;預售屋等交易則依規定的交易日計算。這不是等到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才一起處理。

正有好房提醒:賣房前,先不要急著只問「我要繳幾%」。先確認取得時間與交易類型,整理買進、賣出和相關費用文件,再判斷是否符合自住房地優惠。本文是一般性資訊,不是個人稅務建議;實際稅額請依個案資料及申報時的最新規定,向國稅局、會計師或地政士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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